忻州一职中学生职业体验(顶岗)实习(就业)管理条例
一、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是中职学生教学内容之一,是国家规定的必须进行的教学项目之一。我校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将在全校进行学生职业体验(顶岗)实习工作。
二、学校已与 单位取得联系,拟于 年 月 日启程,进行实习。
三、学生在实习单位实行顶岗带薪教学实习三个月左右。在教学实习期间实习学生必须完全执行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企业纪律要求和工作操作规范。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师傅)的指导和管理。工休期间的管理按在校期间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四、实习是一项艰苦的劳动过程,是课堂知识在实践中应用的结合过程。只有认真工作,才能掌握操作技能,并获得具体经验。所以要求实习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能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五、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实习单位厂规厂纪,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如因学生个人不服从管理或安排,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要看管好个人的财物。
六、实习学生要自觉遵守实习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要听从指导教师(师傅)的指挥,按照实习指导教师(师傅)的要求进行活动和实践。
七、实习期间不准私自外出游泳,不准到施工场地或危险地方游玩和逗留,不准擅自进行户外探险活动,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抽烟喝酒,不乱用电器和乱接电线,要严格执行实习企业《公寓管理制度》,否则后果自负。在实习期间,根据其每月实习考核评比的结果,对其实习表现进行评估,分档考核。
八、在节假日或公休日等实习工厂的工作时间外,实习生不准盲目外出,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准在实习企业规定以外的地方住宿。家长同意学生强行外出或自行回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家长和实习学生负责。
九、要求实习学生及实习学生家长,对学生的实习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如同意本管理条例,实习学生及其家长在本条例上签字,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
十、实习期间,如有生病或其他事件发生,将由实习保险公司,实习单位和公民医疗保险单位等解决。
十一、实习期满,要按学校要求一同返校,不准私自外出,尊重用人单位给实习学生的实习评定。
十二、本条例一式三份,学生家长、实习单位和学校各一份。
忻州一职中: 实习学生:
家 长: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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